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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注册公司时负责人、股东需实名认证
宝安日报 8179 2018-07-06
为加强商事主体登记事后监管,打击虚假公司注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决定自2018年6月25日起对注册公司商事主体需要核实身份的人员实行实名核身认证。
据了解,此次实名核身认证的适用范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负责人及自然人股东(注:负责人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的代表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自然人股东,也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等)。且上述人员应为国内自然人,如为国外自然人暂不纳入此次验证范围。若纳入此次验证范围为原国家工商总局自行抽取的企业,自然人身份信息已被提取,如不属于此次验证范围的,系统暂不支持此项操作。
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可以进入“深圳市场和质量监管”公众号(微信号:SZMQS_CN),点击公众服务——监管实名核身认证,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入验证。当抽取的企业负责人、自然人股东等所有人员认证通过了,此次检查的认证信息完成,认证状态会更新,看到认证状态显示:已认证,即为认证完成。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提醒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需尽快完成实名认证,如有问题可拨打12315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