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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范围登记变更重大变化!
9354 2022-03-11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开始施行啦!
其中,最主要的是对经营范围的登记做出了调整和优化,简化了经营范围记载内容,形成《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 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内容、动态更新管理、系统点选。
1、建立了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相区分的登记方式
《目录》将不涉及许可的活动归入一般项目条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依法自主开展;
将“证照分离”改革清单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对应的活动归入许可项目条目,企业需凭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开展经营活动。
2、确立了统一规范标准的登记内容
《目录》中的规范条目采用归类概括的方式表述经营活动内容,与规范条目标示的经营活动相关及附属的具体经营方式、服务内容、产品规格及生产环节等,均使用对应的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尽可能减少企业因为经营活动的细微调整或因为产品、流程的更新反复变更登记经营范围。
对目录中没有规范条目对应的新业态、新行业,市场主体可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提出申请,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增加、修改相关规范条目及更新目录。
3、取消了对于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登记的限制
4、经营范围可点选匹配
系统中对于每个条目都有详细的解释:属于一般事项还是需要特殊审批许可、包含哪些相关及非相关的活动、归属于哪个行业等。帮助企业进一步认识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经营范围。
而且登记机关对于经营范围登记也没有了自由裁量权。
要知道,在这之前,老板们可没少为经营范围发愁:
企业注册、变更时,经营范围不知道怎么写;
好不容易写好了,又太口语化、被改得面目全非;
想要的经营范围申请审批不下来;
公司想发展新行业、新兴业务,经营范围分类太模糊,找不到合适的;
参加招投标、办理政务实务,经营范围不符合要求,需增项变更……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明确了:经营范围的登记,只是市场主体依规将自己的经营活动通过登记对外公示的过程。
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是市场主体“想做”、“要做”或是依法“正在做”的事情,而不是政府部门核准市场主体“只能做”的事情,将经营自主权进一步交还给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