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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被驳回怎么办?
企帮帮 6950 2021-03-12
辛辛苦苦做的专利申请被驳回了,一般人(企业)肯定很难接受,因为一个专利申请通常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和时间。这时候专利复审就是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专利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一、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1、发明创造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2、发明创造不符合合法性条件
3、发明创造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4、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1)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致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不能实现
(2)另一种是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了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5、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
二、专利复审程序是什么
1、专利申请被驳回
2、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3、形式审查
4、专利复审前置审查
5、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
6、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
7、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三、复审程序详解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专利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专利复审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四、撤销原驳回决定的情形主要包括:
1、原驳回决定中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2、驳回理由缺少必要的证据支持;
3、原审查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例如驳回决定以申请人放弃的申请文本或者不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依据,或者在审查程序中没有给予申请人针对驳回决定所采用的理由、证据或者认定的事实陈述意见的机会,或者驳回决定没有评价申请人所提交的与驳回理由有关的证据等以致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等各种情形。